王某得知自己的诈骗行为败露,向寄卖行返还了1万元,随后便消失了。寄卖行只得去找王某的父亲,王某的父亲替儿子返还了2万元。在潜逃了8个月后,王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大东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两人提起公诉。
大东区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与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经构成诈骗犯罪。鉴于二人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,赃款返还被害人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,一审分别判处张某、王某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三年,罚款25000元。
见习记者 董南迪 通讯员 戚力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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